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工作程序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1-03-13浏览次数:2271

本人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本人所在单位、教务处根据学科建设和本科教学需要提出意见后,报人事处师资科→师资科审核后,开具相关同意报考证明或在培养学校报名表格上加注意见→本人将报名表寄送至报考院校→持录取通知书到师资科备案登记、签订两校培养协议及《西北师范大学教师攻读研究生协议书》,并由师资科负责办理相关公证手续→办理培养经费及差旅费借款手续(按学年度)→毕业后到师资科和人事科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兑现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