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出国访学工作程序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1-03-13浏览次数:2272

本人提出自费出国书面申请,报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同意后,本人将学院意见及国外访学单位邀请函报师资科初审→师资科初审后,报学校研究→学校批准出国申请后,本人向学校财务处交纳出国保证金,并与学校签订《西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协议书》,由师资科负责办理相关公证手续→国外学习期间,努力完成学习计划;按期回国后,及时到人事科、师资科报到,返还出国保证金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