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聘请院级、校级兼职教授报批程序
1.学院关于聘***为兼职教授的报告(如有校领导承诺聘请,请附校领导签字证明)。
2.学院学术委员会关于聘请兼职教授的评审意见(附原始材料);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是否聘用的意见;
4.学院对拟聘教师在全院公示的结果(附原始材料);
5.拟聘教师的《西北师范大学兼职教师审批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即人事处——下载专区——师资表格下载)及审批表“学院意见”一栏中学院签署的明确意见并盖章;
6.学院将拟聘教师的报告及所有材料报人事处备案;
7.院聘的兼职教授经费由学院自行解决。决定聘为校聘教授且需支付聘任期间相关经费的,请准备好上述1——6项材料后,由学院领导(一般为院长)对拟聘请人员的基本情况、学术成果、教学任务、聘任后给学校带来的实际效果及聘任期间的考核办法(必须含完不成任务的说明)在校学术委员会上进行详细陈述,如校学术委员会集体投票通过后,再提交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任和聘任期间的经费问题。
8.如不按程序准备上述材料者,将不能颁发聘书。
谢谢合作!
人事处师资科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