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六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强化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1-03-24浏览次数:75

各学院:

了适应学校省部共建教师队伍国际化的需要,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和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进一步提高我校老师双语教学能力和对处学术交流能力,学校将举办“第十六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强化培训班”。希望各学院在统筹安排学院工作的情况下,积极鼓励教师参加英语强化培训班,为教师出国研修做好语言准备。为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49日至68日。上课时间为:每周星期三(7:309:30)、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培训地点:教学10号楼A106教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培训人员条件

1、各学院已从事和计划从事双语教学教师、计划出国进修学习的中青年教师。

2、思想品德优良,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年龄50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

三、培训内容

1、阅读理解、辅导练习 (授课教师:蔡兰珍

2、阅读理解、翻译与写作 (授课教师:俞 婷)

3、听力、口语 (授课教师:宁振业)

四、培训人数

培训班共40人,报满为止。拟参加培训人员于201147日前到人事处师资科报名。

五、培训费用及教材

培训费200元。本期培训班使用统一的出国人员英语培训教程:《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第五级)2006版新大纲[第四次修订],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编写组,外文出版社出版。教材由学员自行购买。

六、要求及其它

1、培训人员需自觉遵守培训纪律,因事、病无法参加培训者须向班主任书面请假。

2、参加本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强化培训班”的人员,须参加由国家组织的全国公共外语五级水平考试(PETS-5),考试时间为每年的611日,考试报名由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笔试55分、口试4分以上),学校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和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优先推荐赴国外深造。

3、今后学校非英语专业公派出国人员选派,均以参加学校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强化培训班成员为主要对象,以适当方式组织考核后择优选派。学校将对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出国的教师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出国期间享受原岗位的岗位津贴,减免相应岗位职责工作量,出国教师不占所在学院脱产学习教师的控制比例;具有出国研修经历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附:第十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强化培训班课程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