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等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1-04-28浏览次数:7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甘教人[2011]17)精神,今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定于7月下旬召开。现将我校今年职务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等专业的高、中、初级职务;实验人员的中、初级职务。

二、评审条件

此次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所依据的条件按《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肃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1999]15号)、《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和《西北师范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补充规定》(西师发[2002]62号)文件执行;有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外语、计算机、论文、年度考核、系列转换的要求,按《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人职[2007]18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关于职称评审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甘肃省职称评审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关于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正常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职改办[2005]3号)文件办理。评审对象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外语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科研成果、教学时数等必须在51日前达到上述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

三、岗位使用

正高级职务一般应在本单位的12级岗位限额内评审,本单位12级岗位聘任已满,如确因工作急需,教学科研成绩显著,完全符合评审条件者也可在12级岗位限额外申报1人,优先推荐暂无正高级职务学科的人员,经学校审查同意后进行评审;副高级职务有34级岗位限额的单位可在限额内申报,本单位34级岗位聘任已满,如确因工作急需,也可在34级岗位限额外申报1人,优先推荐暂无高级职务学科的人员,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再进行评审;破格评审人数控制在讲师职务以上人数的2%以内申报;中级职务各单位要严格掌握,符合条件者方可申报。

四、评审费用

校内评审正高级职务交纳评审费400元,评审副高级职务交纳评审费300元。省教育厅评审正高级职务交纳评审费800元,评审副高级职务交纳评审费650元,费用不足部分学校负担。

五、材料要求

评审材料的原件一套;《评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份(可从师大人事处网页中下载),请参照《评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模板)》填写(可从师大人事处网页中下载)。

六、时间要求

评审材料请于5618:00前报送校职改办(行政1号楼323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