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了加大学校教师公派出国的工作力度,拓展教师国际学术视野,加强教师双语教学能力,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遴选2012-2013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推荐2012-2013学年度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出国留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应是学院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英语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4、过去五年内未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5、目前未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
6、身心健康。
二、网上报名及申请要求
请学院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选拔工作,统一组织被推荐人即日起分别登录https://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flta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推荐人选于2011年5月30日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学院或申请人本人于2011年6月1日前将单位公函(含被推荐人名单)及有关申请材料寄(送)至留学基金委秘书处。
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一。
请注意:2010年已注册帐号的申请人,可使用原帐号登录报名系统对申请书等进行修改并提交。详情请发送电子邮件至chenzy@iiebeijing.org咨询。
三、项目评审安排
1.2011年6 月下旬至7月中旬: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
2.2011年9月下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3.2011年10月上旬: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4.2012年5月:公布本项目录取人员名单。
四、本项目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2个月),在美期间的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由美方负担,选修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收院校免除。派出时间暂定为2012年8-9月。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附件: 1、2012-2013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2、2012-2013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项目院校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一、
2012-2013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
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 完整的FLTA申请表
包括Supplemental Forms中的“Personal Information for Electronic Application”和“Reference Form”。
请勿提交“Fulbright Medical Form for FLTA Applicants”和“Language of Nomination Report”。
2. 三封专家英文推荐信。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成绩单原件及英文翻译件
(翻译件须加盖原毕业院校主管部门公章)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翻译件须加盖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4. 有效托福(TOEFL)考试或雅思(IELTS)学术类(即A类)考试成绩单。此项可至迟于2011年9月19-23日提交。
特别提醒:目前,中国FLTA项目不接受除托福考试或雅思学术类考试以外的任何其它考试的成绩单。上述考试的有效期为两年,所以2010年5月以前的考试成绩无效。凡无上述考试有效成绩的申请人需尽快报名参加其中之一的考试。如参加托福考试,请务请在“Registration Forms”上填写美国国际教育协会代码(IIE Code):“2326”。另外, 托福考试的“Voucher”政策,不适用于中国FLTA申请人。
二、材料准备相关要求
1. 申请人应正确填写自己姓名的汉语拼音,并确保与护照上姓名完全一致 (若尚未申请护照, 也需确保与将要申请的护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例如,有一位申请人中文姓名为“赵长江”, 其对应的汉语拼音为“Zhao Changjiang”。“Zhao”应填在申请表的第1项的“Family”之下;而“Changjiang”应填在“First” 之下;除此之外,如果申请人还有“中间”名,其“中间”名应在“Middle”之下填写。
2. 在填写申请表第19项“Education”中“Actual Name of Degree or Diploma (Do not translate)”时, 请将学位证书上的学位名称翻译成对应的英文,请勿填写汉字、汉语拼音或其它除英语外的任何语言。
3. 在填写申请表第15、29、30、31和32项时,请勿使用“Upload”方式上传文件。请将文档中已拟好的内容粘贴到报名系统中相应位置。其中,对明确限定字数的第29、30和31项,请勿超出规定字数(超出部分将无法显示)。
4. 推荐信请勿采用网上提交方式。请将“Reference Form”打印后请推荐人填写,并附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抬头信函纸打印的推荐信。推荐人务必在“Reference Form”及推荐信上签名。
5. TOEFL考试要求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50分,机考成绩不低于213分,网考成绩不低于79分; IELTS考试要求总分不得低于6.0分。
6. 在打印网上申请表时,请在打印设置中调整“水印”设置,确保水印部分不因过浓而遮盖申请内容。可将水印颜色设置为“灰色”。
7. 申请人须按照相应提交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请材料。请使用订书器在每套申请材料的左上角装订。请勿使用回形针装订或擅自增加封皮。
8. 所有申请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并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复印件七套,原件由本人留存。进入下一阶段面试人员届时须将申请材料原件提交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
9. 注意事项:
①未按要求准备或准备不齐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附件二:
2012-2013年“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项目院校名单
(按拼音字母排序)
安徽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长安大学、重庆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东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福州大学、复旦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大学、贵州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海大学、河南大学、黑龙江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暨南大学、江南大学、辽宁大学、内蒙古大学、南昌大学、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宁夏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山西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石河子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苏州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同济大学、外交学院、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藏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新疆大学、延边大学、云南大学、浙江大学、郑州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徐州)、中国美术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药科大学、中国音乐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