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职〔2011〕1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企业集团人事处,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全省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要求,按《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甘职改办〔2004〕5号文件)、《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和《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规定执行。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人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均应达到“称职”以上。事业单位按照岗位设置规定比例申报,企业不受指标限制。 二、申报材料 (一)表格填报 l、正常晋升人员: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原件一式2份,复印件35份,用A3纸打印,不得手写、涂改。 2、破格晋升人员:除填报以上二种表格外(应在拟评审任职资格栏注明"破格"字样),还要由单位写出推荐破格晋升的专题报告。 (二)材料及证件 1、本人学历证书,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以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论文发表的刊物如改刊、更名等,本人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3、单位公示结果报告1份。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1份。论文要在刊物原件的目录中醒目的划出自己的论文题目,以便查核。 三、材料报送 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办法和材料报送程序,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 (一)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后,将确定上报人员的表格和材料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印章,报送市州、厅局职改办审核;市州、厅局职改部门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及《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统一报送省职改办审核。 (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按照《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程》(甘职改办〔1998〕11号文件)规定的审核内容,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及相关证书证件认真、严格地进行审核,对遗漏不全或有疑问的材料要及时补充和核实。对填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要取消其申报资格,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者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各市州、厅局人事职改部门于2011年7月15日至8月31日将所属企、事业单位推荐人员的评审材料报省职改办。各市州、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安排所属单位推荐报评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四、答辩准备 经省职改办审核符合条件,提交评委会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要按照《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文件)规定参加答辩。答辩人员要按文件要求准备个人汇报材料,确定1篇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在国家权威期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作为答辩论文,并提交5份该论文复印件。 二Ο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