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送个人权益记录信息的通知》(甘社保发[2011]52号)的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省直医疗保险将通过手机短息方式,向参保人员及时宣传省直医保政策、发送个人缴费、个人账户划拨、特殊疾病门诊补助、医疗费用报销等个人权益记录信息。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各单位根据电子版参保人员名单尽快采集本单位所有参保人员(包括退休人员)接收短信息的手机号码,为保证个人能够及时准确收到信息,请务必确保手机号码的准确性。无手机的参保人员,应提供本人确认的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二、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10月29日前将手机号码信息采集表(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三、今后参保人员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告知人事处。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