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英才,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1]52号)和甘肃省教育厅《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我校现开展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的相关推荐工作。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每年遴选200名左右35岁以下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给予自然科学领域每人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每人30-60万元扶持经费,以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支持他们开展自由选题研究、举办国际国内展演活动或参加国际合作交流和培训。计划到2020年共培养扶持2000名左右拔尖人才。
二、选拔原则
(一)兼顾不同学科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着眼于培养未来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为使各学科领域均衡发展,凡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领域的青年人才,均可以参加该计划。
(二)坚持专业潜力优先。各学院优先推荐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出较强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三)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各学院推荐的青年拔尖人才必须具有很强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很好的发展势头和较大的成长空间。
三、推荐条件
入选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国内工作的青年拔尖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突出专业水准,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三)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四、推荐程序、名额及需提交材料
(一)推荐程序
符合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条件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根据申报人所从事文科、理科、工科、艺术体育所属情况,务必于2011年11月28日上午将单位推荐公函及个人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1号楼321室,联系电话:7971972),电子版发至rscszk@nwnu.edu.cn。
(二)推荐名额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推荐1-3名符合条件者。
(三)需提交材料
1、推荐人选提交个人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属于自然科学领域推荐者填报《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属于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领域推荐者填报《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3、附件包括:学历证明复印件、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附件材料需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单位(西北师范大学)、姓名、所属学科领域(按以下8个学科领域归口申报:数学物理、化学、医学生命科学、工程材料、信息科学、地球科学与环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
附件: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