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2-07-13浏览次数:57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15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为做好2012年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20127138:00-2724:00)。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在网上公布)和“招聘岗位条件”。

2.查询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做好保密工作。

3.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学校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48小时内审查完毕,应聘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的48小时后,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72924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查与准考证发放(2012825-8月26)。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携带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及其它所需材料于西北师范大学行政一号楼4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2012830日)。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

(五)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中因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岗位考核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学校将总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在相关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学校将确定聘任人员报省教育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办理档案、户籍等转移手续。

二、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必须在指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笔试和面试,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必须带齐所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材料不全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20129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不予聘用。

(五)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部门反映。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31-7971971,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971683

附: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三期)

http://www.rst.gansu.gov.cn/show/22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