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等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3-05-14浏览次数:66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甘教人[2013]17号)精神,现将我校今年职务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等专业的高、中、初级职务;实验人员的中、初级职务。

二、评审条件

此次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所依据的条件按《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肃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1999]15号)、《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和《西北师范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补充规定》(西师发[2002]62号)文件执行;有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外语、计算机、论文、年度考核、系列转换的要求,按《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人职[2007]18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关于职称评审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

《甘肃省职称评审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关于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正常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职改办[2005]3号)文件办理。评审对象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外语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科研成果、教学时数等必须在510日前达到上述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

三、申报限额

此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根据《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职称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事人改办[2011]10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核准的2012-2013学年度教师岗位数额下达申报指标并评定任职资格人员。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和各学院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的需求,正高级职务和副高级职务给各学院各下达1个申报指标,12级岗位空缺数额≥3且申报人数较多的学院增加1个正高级职务申报指标,34级岗位空缺数额≥6且申报人数较多的学院增加1个副高级职务申报指标。破格评审人数控制在讲师职务以上人数的2%以内申报。中级职务各单位要严格掌握,符合条件者方可申报。

四、评审费用

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的论文材料送交3位省外专家评审,须交纳论文评审费900元,申报副高级职务交纳评审费600元。参加省教育厅评审的破格人员除缴纳以上论文评审费外,正高级职务还需交纳省高评会评审费400元,副高级职务交纳350元。费用不足部分学校负担。

五、材料要求

评审材料的原件一套;《评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份(可从师大人事处网页中下载),请参照《评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

格情况简表(模板)》填写(可从师大人事处网页中下载)。

六、时间要求

评审材料请于52118:00前报送校职改办(教学9号楼1417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