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2年12月,香港知名慈善家钟瀚德先生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在我校捐资设立了“明德教师奖”。该奖项旨在提倡崇教之风,奖励具有精湛的教学业务能力和良好道德素养的在校教师,支持他们培养优秀的后备教师、为教育兴邦事业做出积极贡献。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发〔2012〕21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 2013年度“明德教师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德教双馨的在校在岗教师(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在教学一线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明德教师奖”每两学年评选一届,本届评选3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万元、金质奖章一枚。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关爱学生。 (二)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2010年9月以来)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实际课堂教学108课时以上。教学效果好,参加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得奖励名次或学校教学督导听课评价结果优良以上。 (三)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和荣誉称号,或承担校级以上重大教学研究项目并取得成果。 (四)学术造诣高,在国内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近三年(2010年9月以来)在A类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A类教材(专著)1部,或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 (五)注重因材施教, 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四、评选程序与进度 (一)宣传动员(11月15—21日)。各学院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认真做好“明德教师奖”评选宣传动员工作。 (二)教师申报(11月22—25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明德教师奖评审表》,提交学院。 (三)学院推荐(11月26—28日)。学院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从申报人选中择优推荐1人上报学校。 (四)师生评议(11月29日-12月9日)。学校在校园网设置“明德教师奖”评选专栏,公布参评教师信息,接受全校师生评议,听取意见和建议(邮箱:rscszk@nwnu.edu.cn)。 (五)学校联评(12月10—20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联评,推荐候选人,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网上公示(12月21—27日)。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名单上报明德奖管委会。 (七)管委会审查(2014年4月)。候选人名单上报明德奖管委会审查后,由明德奖管委会在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明德奖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明德教师奖”评选工作是我校2013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之一,各学院应将其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形式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申报、推荐工作。 (二)“明德教师奖”申报教师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各项内容,不得敷衍了事,否则将取消评审资格;如发现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并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三)“明德教师奖”评审材料填报的主要事迹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教师的事迹须用具体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培养学生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 (四)学院推荐人选确定后,请将推荐报告、《明德教师奖评审表》(一式三份)、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文本材料及电子版照片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教学9号楼1416室,联系电话:7971972,联系人:王金元,杨倩;邮箱:rscszk@nwnu.edu.cn)。明德教师奖评审工作相关材料请在学校主页或人事处主页下载。
附 件:明德教师奖评审表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