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西部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4-01浏览次数:48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公派留学工作会议精神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甘教外[2013]12号),为了顺利做好我校2014年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资助学科及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二、选派类别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申报程序及截止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项目。申请人须按照项目规定时间(46-4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2014年西部项目调整说明

1.2014年西部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交邀请函。自2015年起,申报时必须提供外语合格证明,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1年。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过程和目标管理。访问学者每3个月须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留学人员回国必须向工作单位汇报留学成果。

3.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六、相关要求

1.学院推荐名额

2014年,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及双语教学需要,至少推荐1名教师参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遴选,推荐2-3名教师参加西部项目子项目(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研修项目)遴选。

2.项目申请材料由申请人于2014418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教学9号楼1415室),经学校审定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师申请公派出国项目若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王金元   

联系电话:0931-7971972

 

                         2014年4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