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批甘肃省优秀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03-19浏览次数:84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八批甘肃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45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批甘肃省优秀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甘教人函[2015]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优秀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甘肃省优秀专家选拔范围主要是省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煤化工等产业集群,以及高等教育事业领域作出特殊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555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不参加此次选拔评选。

二、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在高等教育事业领域有独到的创造,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在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的专业技术人才。

3.近五年(20101月至20151月,下同)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SCI期刊发表文章,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

4.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5.近五年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

6.研究成果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选拔推荐名额

此次优秀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由有关高校选拔推荐16个拟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教育厅从中选拔8人上报省人社厅参加省优秀专家遴选。我校择优推荐2名人选上报省教育厅参加评选。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1人,严把质量关,做到宁缺毋滥。选拔人选时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倾斜。

2.学校人事处对学院推荐人选汇总后,提交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经学校公示后,于2015331日前报省教育厅。

3.学院推荐人选需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下载填写《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登记表》。学院于2015325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告、《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登记表》(一式四份)、个人单行材料,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金元     杨倩     

联系电话:797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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