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5〕8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2015年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2013年度和2014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安心本校教学科研工作。
(二)教学条件
1.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严格按照教学规范实施教学工作,无任何教学事故,系统担任两门及以上基础课或专业课或公共课的主讲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两年总教学工作任务;
2.教学工作认真,教风严谨,教学效果显著,经学院或学校教学督导组织考核评估,成绩良好及以上;
3.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不断创新教学手段,自觉充实最新教学内容,具有良好的教学技能手段。近三年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含校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奖、教学名师奖;
(三)科研条件
近两年在A1类刊物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1篇论文或在A类刊物发表3篇论文。综合考察申请者的科研课题、发明创造、开发成果、出版专著、获奖等科研业绩。论文分类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发〔2011〕231号)认定。
三、名额分配及推荐程序
我校推荐上报评审名额共3人,各学院择优推荐。推荐采取条件公开、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人事处汇总,学校组织联评研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四、时间安排
1.4月9日—15日,各学院组织推荐,15日下午5时前将学院推荐报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推荐简表》、《成果统计表》及相关成果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本)(附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教学九号楼1415室);
2.4月20日—24日,人事处组织联评并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后确定我校正式推荐人选;
3.4月24日—28日,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上报省教育厅。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