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部分职工填写工作履历表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12-16浏览次数:103

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的要求,现需我校部分在职职工填写《工作履历表(调入、分配或公招至西北师范大学前)》,具体要求如下:

1、此表由2014930日前在职职工中,进入西北师范大学工作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填写,一人一表,工作经历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逐行填写,填至进入西北师范大学工作时止。

2、表中“单位性质”项目填写“机关”、“事业”、“参公”或“企业”;“职务(岗位)”项目填写所在工作时间段职务、职称或工人等级(若有双重身份,按所执行的工资序列对应的职务填写);参军人员“职务(岗位)”填写士兵、军官、文职干部所对应等级,如士兵(义务兵)、军官(副营级)、文职干部(专业技术十级)。

3、本表将报送甘肃省人社厅社会保障局作为职工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永久材料留存,要求本人实事求是填写,并在“本人签字”处签名。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需采集信息的教职工,在人事处网页下载表格,并将本单位相关教职工填写的《工作履历表》于20151221日前统一交至人事处社会保障科(教学9号楼1408室,联系电话:7975626)。若无需填写此表的单位,请下载表格并在表格上方填写“无此类人员”,领导签字盖章交至人事处社会保障科。

     附件:《工作履历表(调入、分配或公招至西北师范大学前)》

                                  人 事 处

                                                              2015年1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