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教师教学科研之星资助计划”届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106

各学院:

为了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学校于2014年初启动实施了“青年教师教学科研之星资助计划”(简称“双星计划”),首批有61名青年教师入选该计划。目前,“双星计划”第一届届期已满,为了全面总结各院“双星计划”实施的经验,更好地发挥该计划对青年教师成长的激励和促进作用,学校将开展“双星计划”第一届届满考核工作,并进行“双星”教师业绩成果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双星计划”届满考核分为学院工作考核和入选教师个人业绩考核两部分,以书面总结、综合评价和业绩成果展示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一)学院考核内容:“双星”教师培养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对“双星”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培养、支持与保障措施,“双星计划”实施成效。

(二)“双星”教师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奖励等。

三、考核等次

学校按“双星计划”入选教师数的10%确定考核优秀等次人数,并予以奖励。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西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科研之星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发〔2014〕3号)要求,“双星计划”的实施情况是学校对学院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总结“双星计划”实施情况,提交总结报告。

(二)“双星”教师填报《“双星计划”教师届满考核登记表》,教师个人的教学科研成果须按入选时间段如实填报,并由学院审核确认。

(三)“双星”教师须提交个人主要教学科研业绩成果与奖励的相关材料原件,学校将在教师发展中心举办“双星计划教师业绩成果展”,集中进行展示。

(四)各学院于2016年1月5日前将学院总结报告及教师个人考核总结材料(含成果原件等)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教学九号楼1416室),学院总结及教师个人总结均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双星计划”教师届满考核登记表》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