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障民生工作的要求,妥善解决学校原“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原“五七工”、“家属工”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问题通知》(甘人社2011[28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通知如下:
凡符合下列条件尚未参保的“五七工、家属工“请于2016年3月17日—25日前到劳动服务公司办公室(校42号楼一楼)办理登记手续。联系电话:7971650 7971239
一、参保范围和条件
(一)参保范围
西北师范大学原“五七工、家属工”。
(二)参保条件
1、2009年12月31日前具有甘肃省城镇居民户籍;
2、1994年12月31日前,曾在西北师范大学工作满3年以上;需提供相关的工资单证明或相关证明人的证明。
二、登记及申报(3月17日-3月25日)
申报时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个人申请书(亲笔书写、且要本人按手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口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2、三个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证明人为参保人做证明的承诺书(证明人需按本人手印)。
4、本单位负责收集的“家属工”的工作证明材料。
5、企业“五七工、家属工“申报办理承诺书。
三、审批(3月26日-4月1日)
西北师范大学劳服公司依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信委、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妥善解决我省城镇国有企业原“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0]375号)文件精神,对申请参保人提供的证明人信息和各项资料进行初审,经过初审的人员信息,由劳动服务公司上报学校人事处、纪委、信访办、工会、财务处进行最终审核。
四、 公示(4月5日-4月11日)
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特此通知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