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具体事宜的补充公告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05-20浏览次数:160

根据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6年第四期),现对《西北师范大学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具体事宜作如下补充:

一、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

411004戏剧与影视学(数字音频应用艺术方向),411005艺术学理论(音乐类方向),411006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舞蹈类方向),411007美术学(书法方向),411008设计艺术学(环境设计方向),411014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教学论),411017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软件工程技术、软件服务工程,411019金融学(风险管理方向),411025学前教育学等9个岗位。

二、有技能测试的岗位

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以下16个实践技能性较强的岗位增加技能测试环节:411002阿拉伯语言文学、411003日语语言文学、411004/411020戏剧与影视学、411005艺术学理论(音乐类方向)、411006音乐学与舞蹈学/艺术学(舞蹈类方向)、411007美术学(书法方向)、411008设计艺术学(环境设计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排球411008、羽毛球411010、足球411011)、411012民族传统体育学(武术方向)、411025学前教育学、411026教育技术学、411027新闻与传播、411028音乐与舞蹈学(钢琴方向)。

三、确定进入面试方式

有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有技能测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换算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70%】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者进入面试。

无技能测试的岗位: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开考比例不足3∶1的岗位,笔试划定最低控制线7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的考生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29日8:00-12:00。

1.复审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教学9号楼1420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7971991。

2.复审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③本人简历一份。④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⑤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毕业双证资格复审,岗位有方向要求的,还需出具《研究生学位审批表》(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或人事管理部门公章)等方向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进行资格复审;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进行资格复审,证明需注明专业(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和能否在9月底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所在院校学位主管部门盖章。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或不能按时进行复审的应聘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追究责任,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