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后招聘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06-29浏览次数:265

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

为做好我校博士后招收、开题、中期考核、出站等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全国博管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博士后招收、管理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博士后综合评估结果通报

2015年人社部和博管会对全国214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评估,有298个流动站评为优秀等级,1525个流动站评为合格等级,317流动站评为合格等级,8个流动站评估不合格。我校2012年以前设站的6个博士后流动站参与评估,评估结果均为合格。博管会要求评估不合格的8个博士后流动站限期整改,并撤销了1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请各流动站重视并做好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2016年度博士后招聘工作

12016年人社部、财政部为我校下达8名国家资助博士后招收计划,我校9个博士后流动站,每站申报1个指标,工作补贴按实际招收人数均分。

2.设站学院和合作导师若能为博士后提供不低于国家资助博士后经费标准的工作经费,可招收自筹经费博士后,每站不超过1人。

3. 招收博士后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基础薄弱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请各设站单位于201676日前将《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后招收计划申报表》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教学9号楼1420),招收计划须明确招收类型(国家资助或自筹经费)、研究方向、研究内容、专业要求、合作导师。

5.各设站单位根据招收计划于201695日前确定拟招收博士后人选(应届博士及校外人选优先推荐),并将推荐意见及申请进站人员材料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2016年国家推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在全国选拔200名博士后,每人每年资助30万元,资助两年。其中40万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1.申报条件:

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2016年应届博士生优先。

31周岁以下。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

研究领域属于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前沿领域。

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已形成初步的研究计划。

2.符合条件的人选,设站单位在报送进站人员材料时须说明“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员,经学校审核后报送全国博管会评审。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计划的博士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2015年进站博士后开题工作

请各设站单位于95日前以答辩形式做好2015年进站博士后的开题工作,开题后将《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审核表》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五、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

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于95日前完成2016年度在站博士后(进站满一年)的中期考核工作,并将《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登记表》报送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六、博士后出站工作

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的有关规定》,做好2016年度博士后出站工作。对于不能按时出站的博士后,应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予以处理,进站时间满两年但未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博士后,须提交《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一式2份);进站时间超过三年的博士后,请设站单位明确处理意见,博士后在站不超过4年,须退站的博士后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一式2份)。请各单位于76日前将博士后延期及退站的材料报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7971991

附件(可从人事处主页“博士后管理”“资料下载”中下载):

1.《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后招收计划申报表》

2.《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

3.《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审核表》

4.《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登记表》

5.《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

6.《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