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今年工作计划,省直机关社会保障卡制发和启用工作目前仍在准备过程中。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证和个人账户资金的管理,规范使用行为,现作如下声明:
一、省直医保个人账户银行存折仍需继续按现行规定管理使用,在省直社会保障卡启用初期,证卡并用过渡还有一段时间。
二、省直社会保障卡全面启用后,省社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和个人账户存折统一收回处理,个人不得自行销毁。
三、在此期间,如擅自销户和违规支取造成医保个人账户不能划入以及相关医疗费用无法到账等后果由参保本人自负。
特此通知。
人事处 校医院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