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等文件精神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2017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的相关安排,2017年我校计划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49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博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7年3月—6月)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17年6月底截止,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通过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箱(rsc@nwnu.edu.cn)或电话(09317971991)联系报名。所有报名的博士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报名邮箱(rsc@nwnu.edu.cn)
1.邮件报名的考生,将本人简历投递至《西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用人计划一览表》中应聘岗位相应的招聘学院邮箱。
2.现场报名的考生,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个人简历,有工作单位的博士研究生要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和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到招聘学院现场报名。
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及2017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二)资格审查(2017年3月—6月)
1、资格初审:由招聘学院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方式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考核前(考核时间由学院通知)至人事处人事科(教学9号楼1420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纸质简历,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所在院校就读证明及纸质简历。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应聘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西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用人计划一览表”(附件)中的“招聘专业”及其他条件,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满足“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招聘专业”和岗位具体条件者不予报名。
(三)考核与考察(2017年3月—6月)
博士考核分为学院面试和学校评审两部分。
1.考核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考核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细化、打分评判。
2.学校评审由人事处组织,通过公开报告或学术答辩等方式由学校分学科委员会评审。
3.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应聘人员学术成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四)体检、公示及聘用
1、确定体检名单。学校按照招聘计划以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人社厅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3、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5、聘用。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上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对经批准的招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2017年9月30日前在学信网、学位网查不到“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不予聘用。
三、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核等招考全过程的监督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核查、处理并答复;应聘者若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31-7971971,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971683。
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