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改革的精神,甘肃省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学校,由学校自主评审。为做好2017年我校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晋升高、中级职务的高校教师和获得博士学位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的定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依据《西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西师发[2017]179号)和《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 4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人员的论文、项目、获奖等教学科研成果和专业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教学时数等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达到评审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等业绩和申报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后,将推荐人员排序后报送学校职改办。
(三)材料审核。学校职改办会同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科研合作服务处、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审,审核通过人员提交相应学科建设委员会。
(四)学科建设委员会评审推荐。文科、理科、应用学科建设委员会分别在“三开”平台上组织公开答辩、评议评审,并根据学校下达的申报指标确定推荐人选。
(五)学科组评议。各学科组对学科建设委员会推荐的人选组织学术汇报答辩,进行学术评议。
(六)论文送审。学校对学科建设委员会推荐人选的论文进行送审。
四、材料报送
(一)个人提交材料。申报教师向学院提交《评审高校教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见附件1)或《定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见附件2)、《师德师风评议表》(见附件3)、《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和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现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以及论文、项目、获奖等相关原始材料。
(二)学院报送材料。学院向校职改办报送学院推荐报告和审核后的各类表格及相关原始材料,推荐报告需说明排序推荐的原则、依据和程序。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和业绩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推荐排序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学院推荐报告要求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共同签字。
2、所有表格均可从学校人事处网页中下载,填写《评审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时须严格参照《简表(模板)》,报送时同时提交电子版。《简表》填报的各类成果均须报送相关证明材料,且报送的所有材料与《简表》所列顺序要求一致。
3、《简表》中所填论文须写明发表期刊名称全称,科技SCIE、EI、CPCI-S收录论文须注明被SCIE、EI、CPCI-S收录情况,其中科技SCIE收录论文按照中科院大类分区标注分区情况。EI(工程索引)、CPCI-S(科技会议录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PCI-SSH(社会科学与人文会议录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须提供具有资质机构的检索报告。
4、经各学科建设委员会评审推荐人选的送审论文(申报教授送审2篇、副教授送审1篇)分别由3位外聘同行专家评审。论文送审中,有2份评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高评会评审。
5、以上材料请于12月29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报送校职改办(教学9号楼1416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请从人事处网页职称评聘下载表格中自行下载)
1、《评审高校教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2、《定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3、《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师德师风评议表》
4、《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西北师范大学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