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是西北师范大学直管的基础教育办学单位,为进一步缓解学校师资紧缺的问题,满足学校用人需求,经西北师范大学批准,现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应、往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在岗中小学教师。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
1.小学语文教师:1名,招聘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小学教育。
2.小学数学教师:1名,招聘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具备相应学科教师任职资格。
3.具备小学相应教师岗位要求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为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岁(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人员为往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岁(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在岗小学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确认资格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7日。
2.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行政1号楼319办公室);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931-7971991。
3.资格确认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简历一份。④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
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因相关材料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确认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要求。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等内容),采用闭卷方式。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
1.试讲:占面试总分值的70%,时间2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等。
试讲方式:根据临时确定的试讲内容,应聘人员在面试当天提前1小时备课,用讲授法(无学生)进行讲课。
2.答辩:占面试总分值的30%,时间5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的教育教学综合素养。
答辩方式:随机抽签确定答辩内容,现场答辩。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答辩成绩×30%。
(三)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保障
按照《西北师范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西师发[2016]186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人事代理教师工资福利等经费由西北师范大学列支。
1.工资福利。人事代理教师试用期结束后与在编在岗教师实行同工同酬。
2.晋升机制。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均参照现行在编在岗教师相关规定和资格条件执行。
3.社会保障。人事代理教师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及住房公积金政策。
4.考核评优。人事代理人员按照学校正式事业编制人员有关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岗位考核、评优推荐。
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