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奖励办法》(甘教厅发[2001]10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2019年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师德师风,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二)教学条件
1.认真负责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严格按照教学规范实施教学工作,无任何教学事故和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系统担任两门及以上基础课或专业课或公共课的主讲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本岗位教学工作量。
2.教学工作认真,教风严谨,教学效果显著;经学院或学校教学督导组织考核评估,近两年教学评价结果优秀。
3.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不断创新教学手段,自觉充实最新教学内容,具有良好的教学技能手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含校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技能大赛获得奖项、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奖、教学名师奖。
(三)科研条件
近两年,理科发表A1类论文3篇(含)以上,文科发表A类论文1篇(含)以上或B类论文3篇,综合考察科研课题、发明创造、开发成果、出版专著、获奖等科研业绩。
四、名额分配及推荐程序
我校推荐上报评审名额共3人,各学院最多推荐1名人选。推荐采取条件公开、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书记、院长签字盖章后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汇总。
五、时间安排
1.各单位组织推荐,7月1日上午10点前将学院推荐报告及申请人《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推荐简表》(附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1号楼326室)。
2.7月2日,人事处、科学研究院、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3.7月3日,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4.7月3日-9日,公示拟推荐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