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入住男生公寓男性辅导员10人。
(二)入住女生公寓女性辅导员10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硕士研究生。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出生年月为1994年5月23日及以后。
(六)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2年5月25日8:00-5月31日18:00)
应聘者登录网站(http://rsbm.nwnu.edu.cn)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填写报名资料,提交报名申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资格初审(2022年5月26日8:00-6月1日12:00)
人事处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通过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者可在6月1日中午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全或有误,报名系统关闭后无法补充完善信息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三)缴费(2022年6月2日9:00-6月3日21:00)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50元。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方式:登录网址:http://202.201.50.8/,用户名为RS+姓名(如:RS张三),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进入后选择“其他费用”进行缴费。请考生在“交易查询—已交费信息”栏目中自行查询缴费状态。
(四)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2022年6月14日)
1.复审时间:2022年6月14日8:30-18:00。
2.复审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南门(省委党校北门对面)。
3.复审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本人简历1份;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2张;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学籍主管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证明须注明学历层次、专业和能否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⑤党员证明材料: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总支)出具3个月内的相关证明;⑥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必要凭证,请始终妥善保管。
(五)综合素质测试(2022年6月18日)
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计划的3∶1,不足3∶1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总分150分。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理论、行政管理、写作及辅导员职业能力必备的理论知识等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于2022年6月22日前在学校网页公布。
如因疫情等原因,考试时间需调整的,学校将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确定职业能力测试人员及发放通知书
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职业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人选。
进入职业能力测试人员于6月27日8:30-18:00至学校人事处(行政1号楼319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7971991)领取《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2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与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七)心理测验
进入职业能力测试人员均须参加心理测验。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心理测验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职业能力测试。参加心理测验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参加测验。
(八)职业能力测试
职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辅导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案例分析、高校学生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以及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问题研判、语言表达等能力。
具体心理测验与职业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见《通知书》。
(九)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1.5)×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仍并列时,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和总成绩通过学校网站公布。
(十)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时间由学校电话(短信)通知,参加体检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通知书。体检不合格者须参加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学校选派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学习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二)公示
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补充公示。
(十三)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四)聘用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聘用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一)为避免人群聚集,家属、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
(二)在招聘各个环节中本人到达现场的,考生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绿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行程码绿码,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及路线进入考场。
(三)兰外考生,请及时关注所在城市有无确诊病例或疫情变化,请至少提前一周联系在兰所住酒店所在社区,咨询疫情防控管控政策,因来兰疫情相关管控原因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所有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自备且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971991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931-7971026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岗位列表.xls
人事处
2022年5月23日